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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入AI工具申請補助作業須知

最高補助額度 NT$ 100,000
文件審核時程 約 15 個工作日
撥款時程 送達會計後 15 日內

How to Apply

一、申請方式

(一) 企業已開始AI工具診斷

企業已參與並開始AI工具診斷。診斷已有具體AI工具建議時即可開始採購。

(二) AI工具採購及導入

企業應依診斷建議之AI工具,完成具體AI工具採購及完成建置。輔導員協助導入。

(三) 檢據核銷文件及提出申請

核銷文件下載網址(附件五之一至五之四):相關檔案下載

於「附件五之一:補助證明」填寫完整並具體蓋上公司印鑑。
於「附件五之二:AI工具會計憑證黏貼單」上貼附合法會計憑證影本(統一發票或依法免用統一發票者之收據),並於憑證空白處標註:「產業競爭力輔導團AI工具補助」字樣,並加蓋公司大小章或負責人專章。
於「附件五之三:AI工具授權證明」(如金鑰通知書、契約、訂購確認信等),以利審查。如企業係向AI工具之代理經銷商購買,而非直接向原廠品牌商購買時,需另檢附該代理經銷商具合法銷售權之證明文件。
須提供「附件五之四:供應商貨款電匯資料表」,以利核銷完成後撥款。

其他依個案核銷情形需提供之佐證資料。

(四) 檢視核銷文件 約十五個工作日

企業備齊上述文件後,核銷文件請上傳至會員中心,或官網公告之電子郵件信箱、郵遞地址,待系統自動回覆或承辦窗口回函後,即可確認送件成功。如文件檢核通過將由補助款核撥執行單位辦理補助額度核定,若文件檢核會內容記載有缺漏,則由補助款核撥執行單位通知限期補件。

文件檢核及通知補件作業時間約十五個工作日。

登入會員並上傳核銷資料

(五) 補助經費核撥

核銷通過後由補助款核撥執行單位通知企業,並於核銷通過案件送達會計後十五個工作日內撥款入帳至企業電匯指定帳戶(補助金額最高新臺幣10萬元)。

(六) 企業申請補助承辦窗口服務信箱

如有任何疑問,請聯絡補助款核撥執行單位承辦窗口,電子郵件信箱:ai-office@itri.org.tw

Points to Note

二、其他注意事項

(一) 企業應於期限前提供補正資料

補助款核撥執行單位初步檢查申請資料,若提供之表格內容或應備資料有缺漏或錯誤時,將訂定期限請企業於通知限期內補齊或修正,企業逾期未補正視同放棄申請補助,補助款核撥執行單位應退回其補助申請。

(二) 企業應確保申請資料之真實性與完整性

若經補助款核撥執行單位查核發現有虛偽不實、隱匿、偽造憑證或其他不當使用補助款情事,計畫單位得撤銷補助資格,並要求返還已領取之補助金額(最高新臺幣10萬元上限)。

(三) 企業應確保導入之AI工具符合相關法令及資訊安全規範

工具使用期間不得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著作權法及其他相關法規;若因不當操作或違法行為產生法律責任,由企業自行負責。

(四) 申請資料用途限制

企業提供之申請資料、憑證及佐證內容應與本補助之目的相符,不得挪用或擴大支用於其他用途。

(五) 憑證保存義務

企業提出之合法會計憑證,應依《會計法》及相關法規規定妥善保存。不得作為其他政府補助或計畫之重複申請或重複核銷。

(六) 企業須配合輔導團後續之關懷與成效追蹤作業

為了解AI工具導入後之實際成效並提供必要協助,輔導團得以友善方式進行後續追蹤,包括:工具使用情形之簡要回饋、導入後之改善效果或初步成果,以及其他有助於提升工具使用效益之資訊。

本追蹤之目的在於協助企業持續優化導入成果,並非稽查性質。

(七) 配合提供必要資料

企業須配合提供必要資料,以利補助審核與後續成果彙整。若未依要求提供必要資料,可能影響審核結果或補助撥付時程。

(八) 不得重複補助

同一AI工具導入支出不得重複申請或重複向其他政府補助計畫核銷;如經查明重複補助,計畫單位得撤銷補助並要求返還補助金額。